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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lectric Boiler
電加熱熱水鍋爐功率從0.035-2.76Mw。能單臺或多臺并聯分片或集中供熱;與制冷機組配套可組成中央空調系統;能為住宅、賓館、餐飲業提供生活熱水。
本公司鍋爐的設計、制造嚴格按照《工業鍋爐通用技術條件》、《鍋殼鍋爐本體制造技術條件》的要求嚴格執行。
具有有多重保護功能,
安全可靠。
采用硅酸鋁針刺毯整體保溫,
最大程度減少熱耗;
侵入式電熱元件加熱,
熱效率高。
爐內設置導流裝置,
水流向合理;
電熱元件均勻布置,
可交替工作,
延長整體壽命。
安裝布置方便,
地下室、樓層、樓頂均可安裝,
機電分體,控制系統遠離水源、熱源。
配置蓄熱設備,
利用低谷電替代峰值使用,
降低運行費用。
電鍋爐是以電力為能源,利用電阻發熱或電磁感應發熱,通過鍋爐的換熱部位把熱媒水或有機熱載體(導熱油)加熱到一定參數(溫度、壓力)時,向外輸出具有額定工質的一種熱能機械設備。國務院修訂頒布的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中鍋爐的定義:鍋爐,是指利用各種燃料、電或者其他能源,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,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,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;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壓),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.1MW的承壓熱水鍋爐、有機熱載體鍋爐。也就是說,無論使用什么燃料,其規定范圍都是一樣的,只是燃料熱源不同。